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16-051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征集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6年5
月22日任期届满。由于公司当时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了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
性,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适度延期。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依据《公司法》、《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山东国瓷
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组
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
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
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6年7月2日前)按本公告约定
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
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
明。
5、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
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
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
实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3、具备法律法规的独立性;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
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6年7月2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
戳时间为准)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红艳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46-8073768
联系传真:0546-8073610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24号
邮政编码:257091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
附:候选人推荐表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 □是 □否(请在“是”或“否”前打“√”)
公告规定的条件 )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注:指
与上市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