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6-03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76,791,808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15 年 12 月 23 日)起 6 个
月内有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鉴于资本市场的变化,六个月内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较长时间处于发行价
格以下,公司未能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16
年 6 月 22 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到期自动失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若再推出股权融资计划,须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