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天神娱乐”)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有
关法律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在召
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相关议案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大连天神娱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次交易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调整事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
编》等规定,本次调整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公司2016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该等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姚海放 曹玉璋 徐勇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