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25 日上午开市起开始停牌,截
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下午收盘时的公司股票价格为 33.26 元/股。本次资产重组事
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 月 25 日期间)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27.70%。同期深证创业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2)
累计涨幅为-23.29%,剔除该因素后的吴通控股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4.41%;同
期深证制造业指数(399233)累计涨幅为-21.89%,剔除该因素后的吴通控股股
票价格累计涨幅为-5.81%;同期深证信息技术指数(399239)累计涨幅为-24.61%,
剔除该因素后的吴通控股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3.08%。
因此,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本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
况。
同时,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中,也未出现股票交易价
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的说明》之签章页)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