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20: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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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于2016年2月25日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并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俞叶晓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786号)。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原名称:

上虞佳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凯电子”)100%股权、绍兴佳英感光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上虞佳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英材料”)31.01%

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上述标的公司已成为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全

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佳凯电子100%股权、佳英材料31.01%股权。其中,佳

凯电子除持有佳英材料68.99%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购买佳凯电子

100%股权实质为购买佳凯电子所持有的佳英材料68.99%股权。因此,本次交易的

标的资产实质为佳英材料100%股权。

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佳凯电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

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0762184011”)。本次工

商登记变更后,强力新材已取得佳凯电子100%股权,佳凯电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佳英材料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

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632722351W”)。本次工

商登记变更后,强力新材已直接取得佳英材料31.01%股权,通过佳凯电子间接持

有佳英材料68.99%股权。佳英材料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强力新材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文件的约定,

向俞叶晓、沈加南、俞补孝、陈卫、蒋飞华、王兴兵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对价,

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该等股份的上市等事宜。

2、公司尚需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发行股票,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

登记等相关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该等股份的上市等事宜。

3、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天元律师认为:强力新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已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强力新材名下;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上述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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