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6-5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关联董事顾清波先生、顾柔坚先生、胡林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就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
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
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
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2014 年 11 月 21 日)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