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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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

说明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

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

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

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

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

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自担风险。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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