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安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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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6-061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安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计划概述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

服务战略布局,实现以金融 IT、征信、大数据、支付为基础,打造综合金融生态服

务体系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参与发起设立安

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安科人寿”),出资后占安科人寿注册资本的 15%。

2.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发起设立安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开展安科人寿筹

建申请和发起设立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安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拟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4.持股比例: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占安科人寿注册资本的 15%。

5.拟注册地:杭州市。

6.股东构成:发起设立安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构成将在股东申报材

料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确定。

7.经营范围:

(一)人民币、外币的传统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新型产品、传统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新

型产品、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

(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上海自贸区政策范围内,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资金运用业

务;

(四)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代理业务,为境内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与理赔等

业务;

(五)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以中国保监会和经由公司登记机关

核准的项目为准)。

以上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及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最终以保监会和工

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参与发起设立安科人寿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发起设立安科人寿的目的

2014 年 8 月 13 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

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新国十条”提出,要使现代保险服务业

成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

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在保险业“新

国十条”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后,保险行业呈现新的快速发展趋势。

公司近年来充分利用在金融信息化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技术领域积累的优势,制

定了以金融 IT、征信、大数据、支付为基础,打造金融互联网生态服务体系的战略

发展规划,通过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市场手段,在金融综合服务领域进行了

一系列的布局,为企业打开了全新的发展局面。目前,公司业务已涉及金融信息化、

移动商务服务、数据服务、电子商务、个人征信、互联网保险、移动支付服务等各

个领域。公司已发起设立了易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并于 2016 年 2 月获得中国保监

会批准开业,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营。本次发起设立安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旨

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金融综合服务战略布局,拓宽公司金融服务业务领域,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存在的风险

1. 审批风险

本次安科人寿的筹建、设立,以及公司作为出资人参与发起设立安科人寿等事

项尚需经保监会审查批准。由于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投资的具体内容、投资时间、

投资是否最终实施等存在不确定性。

2. 运营管理风险

拟设立的安科人寿人员配置、系统建设、市场开拓、管理制度等需要一个建设

和完善的过程。安科人寿设立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条件的顺利建设,能否实现健

康高效地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短期盈利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的开办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产生盈利所需的时间可能较长,

投资收益可能在安科人寿稳健发展后逐步实现,本项投资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

收益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保监会批准设立人寿保险公司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预计本次参与发起设

立安科人寿的投资计划对公司 2016 年度业绩不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本项目获得保监

会批准设立后,能够实现规模化收入并实现预期盈利,则会给公司带来长期的收益。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项投资计划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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