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6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21 日,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
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
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 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议理由: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
公司股票流动性,同时为进一步回报中小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
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3.33 10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分配总额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
提示 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
不变。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
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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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变动股数 截至目前持股数 变动股数占
股东 变动日期
(股) (股) 总股本比例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5/31 29,675,700 104,761,050 9.914%
金波 2016/5/31 10,267,065 10,267,065 3.430%
注: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波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日期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验资日期,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波先生增持
的公司股份正在办理登记上市手续。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
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
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加一倍,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待 2016 年半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后 6 个月均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届满的情
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书面承诺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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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议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
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3、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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