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认购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之独
立董事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针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合
理、切实可行,发行对象、定价、认购方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
事回避相关议案表决。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
2016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