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部分莱宝高科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6-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授权适时减持莱宝高科股票的议案》,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总
公司”)所持有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高科”,证券代码:
002106)股票 600 万股,占莱宝高科总股本的 0.85%,成交金额合计 7,182 万元。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市政总公司持有莱宝高科股票 6,496.7208 万股,占莱宝高科总股本的
9.2%。详情如下:
1、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成交价(元/股) 减持股份(万股) 减持比例(%)
莱宝高科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20 日 11.97 600 0.85
2、本次减持前后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莱宝高科 股数 占莱宝高科
(万股) 总股本比例(%) (万股)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096.7208 10.05 6,496.7208 9.20
莱宝高科
其中:质押股份 4,252.58 6.03 4,252.58 6.03
二、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出售莱宝高科股票 600 万股,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公司获得
投资收益约 6,515 万元,预计对公司全年净利润的影响额约 4,886 万元(未经审计)。
1
三、后续减持计划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适时减持莱宝高科股票的议案》,
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即 2016 年 5 月 31 日)起 36 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适时减持市政总公司所持有的莱宝高科股票。公司需结合资本市
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慎重考虑减持时机、减持数量及价格区间,后续减持计划具有不确
定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交易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减持后,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市政总公司仍是持有莱宝高科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备查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