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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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6—03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

供总额为 20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4900 万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8.3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确保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

需要,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

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营销公司”)与上海摩山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办理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新亚公司”)为联合营销公司

办理有追索权保理融资业务提供 20000 万元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6—031

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为全资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央新亚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担保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淮海东路 142 号

成立日期:1994 年 0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吴晓国

注册资本:1190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卷烟、雪茄烟

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百货综合零售;电梯设备维修;

停车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发布自有楼身内外及天桥媒体霓虹灯、灯箱、

路牌、布幅广告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

空调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1.962%;南京中央

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9.901%;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7.34%;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0.797%。

本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中央新亚公司总资产为 445410.33 万元,净资产为

63588.6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5.72%。

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6—031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7 号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吴晓国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

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

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

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南京中央商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5%。

本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联合营销公司总资产为 195517.25 万元,净资产为

20380.0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9.5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与保理融资相关协议共同签署。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担保期限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

定的日期起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央新亚公司为联合营销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

会对中央新亚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联合营销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

好,具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且保理业务融资有利于减少应收账款余额过大的压

力,加快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联合营销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

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6—031

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见中央新亚公司为联合营销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中央新亚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中央新亚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4900 万元,占其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8.34%,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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