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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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00 时

地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主持人:董事长张东海先生

(一)会议开幕致词;

(二)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来宾;

(三)介绍股东大会出席人员情况及股份统计结果;

(四)推选会议监票、计票人员;

(五)审议议案;

1、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2、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

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资本支出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对

2016 年-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对 2016-2017 年度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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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 H 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

案;

13、 审议关于公司为泰来煤炭(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4.01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14.0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4.03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4.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4.05 债券期限

14.06 募集资金用途

14.07 上市场所

14.08 担保条款

14.09 决议的有效期

14.10 偿债保障措施

14.11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

(六)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决议;

(九)律师做现场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管理层与股东及来宾交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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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两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5 年度财务

报表,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

后形成《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包括:

1. 公司 2015 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附: 1.《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

(请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B 股)第 59 至

178 页)

2.《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请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 H 股)118 至 2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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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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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二〇一五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

序运作,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正确把握宏观经济

形势和市场规律,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使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成。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报告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附:1.《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

务数据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出具)(请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报告》(B 股)第 10 至 26 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和第 27 至 29 页“普通股利

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2.《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财

务 数 据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出具)(请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报告》(H 股)第 11 至 48 页“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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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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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

运作,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成。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报告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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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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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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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监事:

2015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重大的经

营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一年来的具体

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内蒙古伊

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内蒙古伊

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内蒙古伊泰煤

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持续

性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B股)实际发

生额的确认及对2015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B股)上限进行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对2015-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H股)上限进行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

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聘用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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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利用周转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泰

来煤炭(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重大决策合理,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

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

规范运作。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各位

董事均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

独立完整地发表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承诺与声明,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披露的程序,做好信息披

露前的保密工作,预防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信息,扩大

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本着诚信经

营的原则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通过多种渠道加

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

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以公司利益

为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或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审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和股东权益等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该审计机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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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2015年度末,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

的投入项目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变更或调整的项目一致。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收购资产交易事项定价客观公允,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

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

合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对审计机构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审阅《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

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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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两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在 2015 年

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已编制完成,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报告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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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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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15 年度,我们作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调整情况

因宋建中女士达到独立董事法定任职年限,公司经 2015 年 5 月 11 日六届九

次董事会及 2015 年 6 月 9 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改选,

同意将宋建中女士改选为张志铭先生,并继任宋建中女士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生产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

(二)、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本年度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六届七次董事会至六届十四次董事会)。

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次(六届七次、六届十一次、六届十四次以现场方式召

开),通讯方式召开 5 次;本年度召开 2 次股东大会(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股东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俞有光 8 3 5 0 0 2

齐永兴 8 3 5 0 0 1

谭国明 8 3 5 0 0 2

张志铭 5 2 3 0 0 2

宋建中 3 1 2 0 0 0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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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我们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人员任免、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

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5 年 3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

2015-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对 2015-2017 年度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进行预计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8、关于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的独立意见。

(二)2015 年 4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的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5 月 1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聘用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6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及广博汇通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相关业务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2015 年 8 月 2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聘任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

(六)2015 年 9 月 1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改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改选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2015 年 12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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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为泰来煤炭(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生

产委员会,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了会议,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

决策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生产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

委员议事规则》对分属领域的事项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5 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

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2015 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公司 2015 年包括年度报告在内的历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

工作的重点范围,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

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

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我们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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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在此深表感谢。2016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

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

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我们

衷心希望公司 2016 年能够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

续健康发展。

联系方式

姓名:俞有光 电子邮箱:yyg_0406@163.com

姓名:齐永兴 电子邮箱:mbaqyx@163.com

姓名:谭国明 电子邮箱:banny.tam@yata-as.com.hk

姓名:张志铭 电子邮箱:zhangzhiming@ruc.edu.cn

独立董事:俞有光 齐永兴 谭国明 张志铭

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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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五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公司拟定按公司总股本 3,254,007,000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

民币现金红利 0.085 元人民币(含税),股利分配总额为 27,659,059.50 元,占

本公司 201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500,985.99 元的

30.56%,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

截至 2015 年度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808,079,197.54

元,经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 11,780,420,138.04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

B 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股东大

会利润分配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

价计算。H 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港元支付,港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股

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

中间价计算。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

决。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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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资本支出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2016 年公司将稳步开展重

要拟建项目准备工作,并着力推进在建项目的各项工作。项目具体情况及 2016

年资本支出计划如下: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资本支出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资本支出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0 万吨/年精细

432,061.00

化学品项目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200 万吨/年煤基多联产

117,841.07

综合项目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

119,489.89

项目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200 万吨/年煤

10,001.43

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

石油化工加油站建设 428.00

呼准铁路增建二线工程 54,445.99

大马铁路项目 2,600.00

南部铁路至东乌铁路联络线 33,574.28

准东铁路至东乌铁路联络线 16,805.53

虎石站扩能改造 615.88

暖水集装站 4,925.01

准格尔召扩能改造 1,767.72

塔拉壕煤矿及配套选煤厂 74,870.79

伊犁矿业阿尔玛勒建设 12,458.44

生产经营投资 49,984.00

合计 931,8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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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泰化工”)

投资建设的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

拉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年产 120 万吨精细化学品。该项目将鄂尔多斯地区的煤

炭就地转化生产精细化学品,是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

该项目已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同意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备案的函》(内发

改产业字[2012]2431 号)。

2.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200 万吨/年煤基多联产综合项目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200 万吨/年煤基多联产综合项目地点位于新疆自治

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规划终期规模为 600 万吨/年,设计由

3 条独立的生产线组成,其中一期建设规模 200 万吨/年,主要产品为液化石油

气(LPG)、石脑油、柴油,副产品为硫磺、混醇、硫酸铵。从目标市场的研究

来看,主产柴油的产品方案符合市场需求,产品质量优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

快速发展,目标市场对 LPG、石脑油和柴油等产品的缺口量将增大,供需矛盾日

趋突出。因此,本项目的产品将会有良好的销售市场,目标市场可靠。同时本项

目的建设将推动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

3.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能源”)投资建

设的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

伯自治县伊泰伊犁工业园,拟建设规模为年产102万吨油品及其他副产品,建设

单位为伊犁能源公司。该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伊泰伊

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

[2014]1578号)。根据该文件,为促进国内自主煤炭间接液化技术产业化,进一

步提升煤炭资源转换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进程,支持项目

开展前期工作。

4.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200 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

1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投资建设的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

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拟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油品及其他副产品,建

设单位为煤制油公司。该项目于2013年12月16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

厅《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

[2013]3054号)。根据该文件,为促进国内自主煤炭液化技术产业化,进一步提

升煤炭资源转换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进程,国家发改委支

持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5.塔拉壕煤矿及配套选煤厂

塔拉壕煤矿及配套选煤厂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境内,矿井可采

储量为 6.5 亿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600 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 76.9 年。并

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煤炭产品主要以铁路外运,供给周边煤化工厂和电

厂。

6.呼准铁路增建二线工程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准铁路公司”)

拟继续投资建设呼准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呼准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包括托克托至周

家湾段增建二线及甲兰营至托克托段增建二线工程,线路总长分别是 55.47 公里

及 58.76 公里。呼准铁路二线项目增建王气至呼和南上行线建成后,呼准铁路发

运能力将大幅提高,将实现呼准铁路双线直接引入国铁呼和浩特南站,避免了折

角运输,发运能力和运输效率将大大提高,运输成本将大大降低。届时,呼准铁

路将充分实现地方煤炭外运通道功能,满足地方煤炭外运需求。

7.大马铁路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大马铁路项目,

新建大路西至马栅线大饭铺西至马栅段铁路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

内。线路自准东重车线大饭铺西(新建)线路所引出,终点至在建朔准铁路的马

栅站,线路全长 58.89 公里。

8.南部铁路至东乌铁路联络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西北,由伊金霍洛旗红庆河煤矿

井田工业广场南侧的红庆河站引出,后向北延伸,至东乌铁路南侧后向东,终点

与东乌铁路相连,并新建塞乌聂盖站,线路全长 27.241 公里。该项目与线路全

1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长 3.475 公里的南部铁路新街西站至红庆河段共同形成间接南部铁路与东乌铁路

新通道。该项目对进一步优化鄂尔多斯西部矿区铁路网格局,促进沿线矿区煤炭

资源开发,提升矿区煤炭外运能力有重要意义。

9.准东铁路至东乌铁路联络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途径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线

路东起于准东铁路侯家梁站,西止于既有东乌铁路海勒斯壕站。线路全长 12.185

公里,共设侯家梁和海勒斯壕两个车站。该项目有利于带动鄂尔多斯南部矿区资

源开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对进一步优化鄂尔多斯西部矿区铁路网

格局,促进沿线矿区煤炭资源开发,提升矿区煤炭外运能力也有重要意义。

10.伊犁矿业阿尔玛勒建设项目

为更好的开发新疆伊犁地区煤炭资源,2012 年 3 月公司投资成立了伊泰伊犁

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矿业”),负责新疆伊犁地区煤炭资源的勘查及煤

矿整合工作。伊犁矿业拟对阿尔玛勒勘查区、坎乡以东勘查区进行勘探、勘测,

并计划收购整合五个年产 9 万吨煤矿。目前,伊犁矿业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11.2016 年公司其他拟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16 年拟投资的其他项目包括:暖水集装站项目计划资本支出为

4,925.01 万元;石油化工加油站建设项目计划资本支出为 428 万元;虎石站扩能

改造项目计划资本支出为 615.88 万元;准格尔召扩能改造项目计划资本支出为

1,767.72 万元;煤矿征地拆迁、生产经营投资等 49,984 万元。

综上,2016 年公司资本支出计划为 931,869.03 万元,相应资金需求拟通过自

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8 日

1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

对 2016-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差异情况的说明

2015 年,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伊泰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几方面。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等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39,646 万元,比预计总计少 67,228 万元。201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之间的差异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5 年

关联 2015 年 2015 年

实际与

交易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协议价格 实际发生 预计总

预计差

类型 额 金额

销售材料、设备、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煤炭柴油、液体石 1,147 1,200 -53

司及其分子公司 价格 价格

蜡、电力等

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销售材料及设备 32 60 -28

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价格 价格

销售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柴油 0 300 -300

产品、 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价格 价格

商品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中航黎明锦化机 取暖费 88 120 -32

价格 价格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 销售煤、煤矸石、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10,654 20,000 -9,346

任公司 柴油 价格 价格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销售煤炭 0 1,100 -1,100

公司 价格 价格

2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小计 11,921 22,780 -10,859

2015 年

关联 2015 年 2015 年

实际与

交易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协议价格 实际发生 预计总

预计差

类型 额 金额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供电线路补偿费 0 870 -870

提供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价格 价格

劳务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 提供铁路运输及维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15,960 22,000 -6040

业有限公司 管费、物流服务 价格 价格

小计 15,960 22,870 -6,910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 购买催化剂等化工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8,226 8,500 -274

购买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材料 价格 价格

原材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料、燃 购买煤炭 1,121 20,000 -18,879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价格 价格

料、动

力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中航黎明锦化机 购买设备 0 26,500 -26,500

价格 价格

小计 9,347 55,000 -45,653

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

向公司提供设备维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 929 1,700 -771

修 价格 价格

接受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招标代理、监理服务 401 3,000 -2,599

劳务 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价格 价格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物业服务 1,064 1,500 -436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价格 价格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中航黎明锦化机 维修费 24 24

价格 价格

小计 2,418 6,200 -3,806

总计 39,646 106,850 -67,228

每日存款余额上限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207,086 400,000 -192,914

(含利息) 价格 价格

金融 内蒙古伊泰集团财务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全年存款利息上限 116 400 -284

服务 有限公司 价格 价格

每日贷款余额上限 同期市场 同期市场

108,542 450,000 -341,458

(含利息) 价格 价格

(一)销售产品、商品

2015 年公司向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柴油,预计

发生金额为 300 万元,实际未发生。未发生主要是煤炭市场疲软,煤矿减产而导

2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致需求量下降。

2015 年公司向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煤、煤矸石、柴油,预计

发生金额为 20,0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 10,654 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了

9,346 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因发电负荷不足,导致用煤量减少,另外煤炭

价格下跌也有一定影响。

2015 年公司预计向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煤炭 1,100 万元,实际未

发生。未发生主要是因发电负荷不足,导致用煤量减少。

(二)提供劳务

2015 年公司预计向内蒙古伊泰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收取供电线路补偿费,预

计发生金额为 870 万元,实际未发生,未发生主要是对方未使用我方供电线路所

致。

2015 年公司向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公司提供铁路运输及维管服务,

预计发生金额为 22,000 万元,实际发生额为 15,960 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

6,040 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因发运量较原计划减少所致。

(三)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015 年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催化剂等化工材

料,预计发生金额为 8,5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8,226 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

少 274 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为催化剂等化工材料需求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所

致。

2015 年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煤炭,预计发生

金额为 20,0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1,131 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 18,879 万

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主要是由于煤炭市场疲软,伊泰集团公司苏家壕煤矿停

产所致。

2015 年中航黎明锦化机石化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黎明

锦化机”)向公司提供设备,预计发生金额为 26,500 万元,实际未发生。主要是

由设备提供时间推迟所致。

(四)接受劳务

2015 年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维修服

务,预计发生金额为 1,7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929 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

2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771 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主要是提供维修服务的需求减少所致。

2015 年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招标代理、监

理服务,预计发生金额为 3,0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401 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

少 2,599 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主要是设备采购需求较原计划减少所致。

2015 年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预计发

生金额为 1,5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1,064 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 436 万元。

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是物业服务的需求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所致。

2015 年中航黎明锦化机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维修服务,实际发生 24 万元,

该事项未于 2015 年预计,在此提请补充预计。

二、对 2016-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调整

公司 201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预计”的议案,具体内

容请见 2015 年 6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伊泰 B 股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现由于公司及关联方业务调整,需要对已经审议通过的 2016-2017 年度部分

关联交易的上限做出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1. 控股股东伊泰集团下属公司伊泰广联煤化有限公司红庆河煤矿(以下简

称“广联煤化”)原预计将于 2017 年底投产,现在由于广联加快了建设投产的

进度,因此预计将在 2016 年底陆续投产。由于煤矿用顺槽管路管材及附属配件,

接续面所需的支护材料,井下安装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用量将大幅增加,所

以公司预计向伊泰集团销售的材料及设备等商品的上限需要做出调整。与此同时,

与广联煤矿相关的搬家及设备租赁服务预计也将增加。此外,广联煤化 2016 年

计划生产原煤 200 万吨,2017 年生产原煤 1200 万吨,所产煤炭全部由公司购买

并销售,所以公司与伊泰集团发生的采购商品交易上限也需要增加。

2. 伊泰集团新成立子公司内蒙古伊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

公司”)将为公司提供信息产品及信息服务,所以公司向伊泰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的上限需要做出调整。

3.伊泰集团及其分子公司使用本公司供电线路,本公司向其收取供电线路补

偿费。由于 2015 年对方未使用公司供电线路,预计该费用的收取将推迟到 2017

2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年。

4.中航黎明锦化机公司将于 2016-2017 年度为公司提供设备维修服务,预计

将产生少许维修费用,需要进行补充预计。

5. 内蒙古伊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参考银行存款利率、银行协定存款利率,

本着立足集团、服务集团,让利于成员单位的理念重新确定了存款利率。根据股

份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贡献度、资源禀赋系数、行业发展规划等综合

因素判断,预计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综合存款利率将调整为 2.5%。所以财务

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全年存款利息上限需要做出调整。

三、预计价格确定基准

材料销售按照原材料成本加上合理的人工、管理费用、工艺消耗以及一定的

利润作为产品的销售价格;设备按其净值结算;地销煤炭与同地区外部煤矿同发

热量煤炭销售价格一致;港口销售煤炭参考神华公司定价和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

数;供电线路补偿费按临时使用时期内新增维护费用计价确认;设备租赁、维修

服务、信息服务、物业服务等价格都与第三方服务价格一致。

四、拟调整的 2016-2017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具体明细见下表:

公司 2016-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

关联交易 协议价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交易 关联交易方 定价原则

内容 格 原预计 原预计 新预计 新预计

类型

销售材料、

内蒙古伊泰

销售 设备、煤炭

集团有限公 同期市场 同期市

产品、 柴油、液体 1,200 1,200 10,000 10,000

司及其分子 价格 场价格

商品 石蜡、电力

公司

内蒙古伊泰 供电线路

提供 集团有限公 补偿费、搬 同期市场 同期市

0 0 1,500 8,870

劳务 司及其分子 家、租赁服 价格 场价格

公司 务

内蒙古伊泰 购买化工

购买 集团有限公 材料、煤 同期市场 同期市

37,500 44,500 68,700 345,500

商品 司及其分子 炭、信息产 价格 场价格

公司 品

内蒙古伊泰 物业、信

接受 同期市场 同期市

集团有限公 息、设备租 1,500 1,500 6,700 3,100

劳务 价格 场价格

司及其分子 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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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

中航黎明锦 同期市场 同期市

维修费 0 0 200 300

化机 价格 场价格

内蒙古伊泰

金融 全年存款 同期市场 同期市

集团财务有 1,580 1,580 10,000 10,000

服务 利息上限 价格 场价格

限公司

除上表调整的项目外,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保持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金额不变。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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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对 2016-2017 年度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境外上市监管规定,由于公司及关连方业务的调整,公司需要对

2016-2017 年的持续性关连交易个别项目上限进行调整。具体明细见下表:

公司 2016-2017 年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交易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关连交易类型 执行依据

号 类型 原预计 原预计 新预计 新预计

向控股股东伊泰集

团及其分、子公司

销售 与伊泰集团签署

销售材料及设备

1 产品、 的《产品和服务购 1,200 1,200 10,000 10,000

(含少量煤炭)、柴

商品 销框架协议》

油、液体石蜡、电

力、吊装费等

向控股股东及其子

与伊泰集团签署

购买 公司购买化工材

2 的《产品和服务购 37,500 44,500 68,700 345,500

商品 料、煤炭、信息产

销框架协议》

《金融服务框架

接受控股股东及其

金融 协议》

3 子公司金融服务全 1,580 1,580 10,000 10,000

服务 全年存款利息上

年存款利息上限

一、预计上限调整原因

1. 控股股东伊泰集团下属公司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红庆河煤矿(以

下简称“广联煤化”)原来预计将于 2017 年底投产,现在由于广联煤化加快了建

设投产的进度,所以预计将在 2016 年底陆续投产。因煤矿用顺槽管路管材及附

属配件,接续面所需的支护材料,井下安装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用量将大幅

增加,因此 2016-2017 年公司预计向伊泰集团销售的材料及设备等商品的上限均

需要调整为 10,000 万元。

2.广联煤化 2016 年计划生产原煤 200 万吨, 2017 年计划生产原煤 1,2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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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吨,所产煤炭全部由公司购买并销售,因此公司与伊泰集团发生的采购商品交易

上限需要调整。同时,伊泰集团新成立的子公司内蒙古伊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息公司”)将为公司提供信息产品。所以,2016-2017 年公司向伊泰

集团及其分子公司购买商品的上限需调整为 68,700 万元及 345,500 万元

3. 内蒙古伊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参考银行存款利率、银行协定存款利率,

本着立足集团、服务集团,让利于成员单位的理念重新确定了存款利率。根据公

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贡献度、资源禀赋系数、行业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

判断,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综合存款利率将调整为 2.5%。因此,2016-2017 年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全年存款利息上限均需调整为 10,000 万元。

二、预计价格确定基准

材料销售按照原材料成本加上合理的人工、管理费用、工艺消耗以及一定的

利润作为产品的销售价格;设备按其净值结算;地销煤炭与同地区外部煤矿同发

热量煤炭销售价格一致;港口销售煤炭参考神华公司定价和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

数;供电线路补偿费按临时使用时期内新增维护费用计价确认;设备租赁、维修

服务、信息服务、物业服务等价格都与第三方服务价格一致。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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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在本年度不定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本年度内向金

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预计 2016 新增

被担保公司名称 担保比例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

借款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65,000.00 96.27% 62,575.50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161,000.00 76.99% 123,953.90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51.00% 30,600.00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60,000.00 90.20% 1,136,520.00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271,000.00 90.20% 244,442.00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21,000.00 90.20% 109,142.00

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 15,000.00 90.20% 13,530.00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50,000.00

伊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50,000.00

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50,000.00

总计 2,103,000.00 1,870,763.4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目前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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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铁路运输 76.99% 207,459.8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运输 96.27% 155,400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煤化工 51% 235,290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生产 90.2% 77,000

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化工生产 100% 5,000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化工生产 90.2% 136,000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化工生产 90.2% 157,000

对煤炭开采行业

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 90.2% 65,000

的投资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国内贸易 100% 5,000

伊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煤炭贸易 100% 5,000

三、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对外担保基本情况及 2016 年预计担保的

金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152.64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21.51 亿元的 68.91%。其中,为子公司担保 152.53 亿

元,为联营公司担保 0.11 亿元。所有担保均按持股比例实施担保并未有逾期担

保。以上担保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相关借款及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届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

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如公司持有

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发生变更,公司将依照变更后持股比例进行上述按比例担

保事项。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上述议案若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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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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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业务并为公

司发行 H 股上市事宜之专项境内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拟继续聘用德勤关黄陈方会

计师行为公司 201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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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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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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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 H 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下列条件的前提下,

对董事会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股本中的额外 H 股股份进行一般性授权。

审议事项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

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数量总额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该决议案

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同类股份数量的 20%的 H 股股份,并在本议案第 2 项

所述前提下,在该限额内,对配售或发行的 H 股股份数量做出决定。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

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

批准(如有)行使一般性授权。

3、一般性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将一直有效,直到下列三者最早的日

期止:

(1)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2)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 12 个月当日;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

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

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及发行任何新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

约及事宜。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新股份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

股份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份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

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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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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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为泰来煤炭(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泰来煤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来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市自贸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法人代表:杨嘉林。经营

范围为从事煤炭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商务信

息咨询。目前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持股 50%,NOBLE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PTE. LTD.(来宝公司)持股 50%。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泰来公司资产总额为 62,377,849.30 元,负债总额为 394,970.80 元,资产负债率

为 0.63%,净资产为人民币 61,982,878.50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5,278,648.63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549,878.50 元。泰来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和履约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泰来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需要由本公司为泰来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提供

担保。为支持泰来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银行授信额度为 4 亿元,本公司拟按

50%的持股比例为其中的 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或非

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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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为扩大融资渠道、优化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

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人民币),可一次

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数量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含下属公司)营运资金

和/或偿还公司(含下属公司)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

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

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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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

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8、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1)不

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

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

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

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

办理并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

评级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

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文件,并根

据审批机关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进行适当的

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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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届时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

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6)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公

告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建议

本议案下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为张东海、刘春林先生,董事会授权人士中的任何一

位均可行使上述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与会股东在听取该议案后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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