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7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5 时在福建省三明市
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
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9 人,代
表股份 758,338,6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17,687,912 股)的
比例为 82.6358%。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
股份 754,927,7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2641%;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
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
份 3,410,8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717%。3.出席现
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 8 人,代表股份 24,507,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706%。公司董事、部分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 意 757,870,0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382 % ; 反 对 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942,300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622%;反对 1 股,占参加网络
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68,57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8%。
二、审议批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 意 757,870,0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382 % ; 反 对 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942,300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622%;反对 1 股,占参加网络
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68,57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8%。
三、审议批准《201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如下:2015 年年末资产总额为
712,411.97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254,194.55 万元,营
业成本为 1,310,429.26 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2,813.73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2,863.64 万元,2015 年度基
本每股收益为-1.74 元。公司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算如下:
1、营业收入为 96.51 亿元;2、利润总额为 5,226.31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53.89 万元;3、2016 年度投
资项目财务预算安排用款 3.46 亿元。上述主要财务指标预算并
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为:同意 757,870,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382%;反对 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942,300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622%;反对 1 股,占参加网络
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68,57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8%。
四、 审议批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
实现净利润-928,636,422.40 元。公司 2014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为 1,052,551,761.41 元,加上当年转入净利润-928,636,422.40
元,扣除在 2015 年派发的 2014 年度现金股利 5,347,000.00 元
后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18,568,339.01 元。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因公司 2015 年度出现
亏损,2015 年度公司不进行派发现金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118,568,339.01 元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757,869,5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381%;反对 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1%;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941,800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475%;反对 501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弃权 468,57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038,41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60%;反对 50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
未 投 票 默 认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9120%。
五、审议通过《2016 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
公司 2016 年度计划安排投资 34,623 万元,主要建设项目如
下:1、一高线升级改造,2016 年计划安排投资 10,000 万元;2、
三钢闽光物联云商项目,2016 年计划安排投资 20,000 万元;3、
其他零星技改项目,2016 年计划安排投资 3,218 万元。此外,
2016 年度公司还计划安排 1,405 万元用于生产机动设备大修技
术改造、零星设备购置等。
表决结果为:同意 757,869,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38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1%;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941,801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475%;反对 500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弃权 468,57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8%。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含交通食宿费)。
表决结果为:同意 757,869,5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381%;反对 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1%;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941,800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475%;反对 501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弃权 468,57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038,41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60%;反对 50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
未 投 票 默 认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9120%。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
为:同意 757,870,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2 % ; 反 对 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弃权 468,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942,300 股,占参加网
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622%;反对 1 股,占参加网络
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68,57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8%。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