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匹 狼: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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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现象,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周少雄先生、周少明先生、周永伟先生、吴兴群先生、杨鹏慧

先生、陈少华先生、刘志云先生、屈文洲先生、戴亦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王志强 郑振龙

陈少华 刘志云

2016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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