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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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797 公告编号:2016-06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6月20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硕科技”)收到广东省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资料。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485号43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被告: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诉称:2015年5月26日,上海华东电脑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公司”)与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云硕科技”)签订了《广州云硕云谷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百度项目)总承包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系统公司系“广州云硕云谷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百

度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承包方,工程总工期为118天,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231,806,443元;其中,竣工验收后,云硕科技应向系统公

司支付已签确的款项人民币211,806,443元的50%,即人民币105,903,221.5元。

合同签订后,系统公司如期完成全部施工工程,并于2015年9月份交付最终

用户百度公司使用至今。因此,云硕科技在工程已交付使用的情形下应依约支付

合同项下的已签确款项人民币105,903,22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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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系统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由原告以吸收合并的形式对

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债务和业务予以承继,因此,原告

有权成为诉讼主体向云硕科技提起诉讼。

但云硕科技至今却未支付过上述款项,截至2016年1月31日,共产生逾期利

息2,028,700元。云硕科技的欠款行为构成合同项下的违约,因此原告特提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广州云硕云谷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百度项

目)总承包合同》项下工程结算款人民币105,903,221.5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人民币2,028,700元;(自2015年9月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暂计至2016年1月31日,并实际主张至被

告最终支付完毕之日)

以上款项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07,931,921.5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公司对于本次诉讼相关事项的说明

云硕科技与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云硕云谷数据中心

二期项目(百度项目)总承包合同》。

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云硕科技因工程交期、工程质量、设备维保、安装工

程量等方面,以及因合同主体变更导致需签署补充协议,与对方存在争议和分歧,

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导致对方提起本次诉讼。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2016年3月,公司向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起诉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向本公司支

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共计155.41万元。目前案件在一审审理中。

2、2015年5月,上海善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上海市虹口区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书》及相关《设

备采购合同》、准许其退还向公司采购的设备并要求公司向其退还货款及其他损

失共计646.06万元。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3、2015年11月,公司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起诉上海善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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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高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恒房地产开发中心、上

海北外滩地产置换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上海善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支

付货款以及违约金共计1,643.40万元,判令上海高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

金恒房地产开发中心、上海北外滩地产置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案件正

在一审审理中。

4、2015年11月,公司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起诉上海善彩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高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恒房地产开发中心、上

海北外滩地产置换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上海善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支

付货款475.45万元,判令上海高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恒房地产开发中

心、上海北外滩地产置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5、2015年11月,公司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起诉上海善彩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高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恒房地产开发中心、上

海北外滩地产置换有限公司、深圳智拓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深圳

智拓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470.83万元,判令上海善彩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高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恒房地产开发中心、上

海北外滩地产置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6、2015年5月,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起诉神州创宇低碳

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向本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等共

计2,486.35万元,并申请相关财产保全。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7、公司于2015年4月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起诉东莞东海龙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豪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东莞东海龙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东莞豪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等合计639.73万

元。2016年5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向公司支付466.57万元,并支付利息;驳回

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目前判决书还未生效。

除以上诉讼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云硕科技将积极应诉,由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

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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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

2、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

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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