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6-067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上海市长宁区国家税务局核准同意,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树维”)所属期为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0 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
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海树维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收
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1,386,493.59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上海树维 2016 年度营业外
收入,将对上海树维 2016 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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