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3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2,0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41 章启忠
2 01*****449 陈心泉
3 08*****340 MWZ AUSTRALIA PTY LTD
4 01*****465 江澜
5 01*****052 李俊洲
6 01*****702 章冬友
7 01*****067 陈卫兵
8 01*****843 陈巧慧
9 01*****840 尤加标
10 01*****203 吴丽萍
11 01*****114 吴警卫
12 01*****452 谭亮
13 01*****983 陆远
14 01*****619 徐慧君
15 01*****177 李仕照
16 00*****410 陈永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6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
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亿利达路
咨询联系人:章冬友、罗阳茜
咨询电话:0576-82655833
传真电话:0576-82651228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