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16-069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6 月 19 日在公
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会
秘书李兰天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宏亮先生召集并主持。根据《浙江唐
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几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拟豁免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各
位董事应在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中关于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
做出是否豁免该等通知时限的决议。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法院提交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书》,
请求责令被申请人(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
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的节目名称及相
关商标标识。
有关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法院提交申请诉前行
为保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就前述申请诉前行为保全事宜,公司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现金担保,后续拟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再次提供金额为人民
币 1 亿元的保险公司责任担保函(或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现金担保,待公司取得
保险公司责任担保函后予以替换)。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