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道
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道明光学”)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保荐机构对道明光学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即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和发行后股本情况
1、道明光学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为 277,342,000 股。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54 号”文核准,公司向 10 名特定对象
合计非公开发行 18,518,516 股,发行价格为 24.30 元/股,该部分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295,860,516 股。
2、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295,860,51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295,860,51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91,721,032 股。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591,721,032 股。
二、道明光学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9,629,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 7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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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所持限售股 本次申请解禁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总数(股) (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98,764 4,098,764
2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703,702 3,703,702
3 黄幼凤 3,703,702 3,703,702
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703,702 3,703,702
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3,702 3,703,702
6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79,834 4,279,834
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36,222 6,436,222
8 胡智彪 3,703,702 -
9 胡智雄 3,703,702 -
合计 37,037,032 29,629,628
三、限售股份持有人所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限售股份持有人所作的有关承诺
2015年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其中胡智彪、胡智雄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该等股东亦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明光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
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
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道明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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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曹玉江
朱 铭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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