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6-22-03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利于加强募集资
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
系,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滚动使用不超过64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
四、关于公司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委托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昭衍(苏
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就转基因动物的繁殖养育提供专项技术服务,交易内容
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实施。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昭衍新药研
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凝血
因子X激活剂的非临床毒理试验研究,交易内容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实施。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家良
吴松生
龚兆龙
2016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