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 2016-026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向览海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借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盛上寿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借款人,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 50%股
权)、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借人,以下简称“览海集团”)
在上海签订了《借款合同》,根据此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向览海集团
借款人民币 1.5 亿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止,借款利率为 4.35%(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为 4.35%),总利息支出约为人民币 326 万元。
览海集团持有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投资”)
100%的股权,而览海投资持有公司 33.43%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览海集团是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未含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览
海集团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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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方关系介绍
览海集团持有 览海投资 100%的股权,而 览海投资持有公司
33.43%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览海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密春雷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 26 号 6 层 639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 16 号楼
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现代农业,生态林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信息科技咨询服务,有色金属、建材、橡胶、汽车配件销售,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融资租赁公司向览海集团借款人民币 1.5 亿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止,借款利率为 4.35%(目
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4.35%),总利息支出约为人民
币 326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签署方: 览海集团、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向览海集团借款人民币 1.5 亿元,借款期限:
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止,借款利率为 4.35%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4.35%),总利息支出约为
人民币 326 万元。
3、融资租赁公司应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向览海集团一次性偿还
全部借款金额。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融资租赁
公司应向览海集团出具提前还款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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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自览海集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融资租赁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融资租赁公司计划用本次 1.5 亿元借款补充运营资金。
本次借款是公司的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融
资租赁公司而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获得资
金,补充运营资金,且拓宽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对融资租赁
公司有利。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1.5 亿元
的议案》。公司现有董事 7 名,7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在
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密春雷、谢娜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毕文瀚、刘蕾、周斌 3 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
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
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使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获得资金,补充运营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
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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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根据该项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向览海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借款。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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