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关于免除王应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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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除王应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 2016-72 号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董事

长王应虎,因涉及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合同纠纷

一案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根据公司 2016-92 号

公告显示:山东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山

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王应虎承担对借款本金 3500 万

元及相应利息的连带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未经公司任何法定审批

程序,属违规担保,情节相当恶劣)

依据《公司法》、《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董

事任职的资格要求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贵

公司股票 53,654,164 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 9.87%,深圳市聚友网

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贵公司股票 18,779,062 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

3.46%,合计持股比例为 13.33%。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增加临时提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现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

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免除王应虎公司董事、副

董事长职务,并将《免除王应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作

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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