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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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关联

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由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鉴

证业务基本准则》要求的中立性和完整性原则,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

票 84,191,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9%),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规定,现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将《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提案人:王涛

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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