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6-103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2016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申
请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2016-090)。公司独立董事雷华锋先生,赵守
国先生申请辞职,其中,独立董事雷华锋先生属于会计专业人士。本次公司股东提请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会计专业人士。
鉴于议案十一中的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会计专业人士,因此,本次两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应选董事为一名。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9、议案 10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王辉、王
涛回避表决。
3、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王辉、王涛是否仍具有表决权存在不确定性。
2016 年 6 月 8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4,以下简称“《通知》”)。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股东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53,654,1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87%)、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票 18,779,06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46%)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将《关于免除王
应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公司提起司法诉
讼等法律手段及措施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三项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王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4,191,5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49%)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将《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将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
送深交所,由深交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经深交所
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在深交所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后五个
交易日内,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将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
董事;如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
进行公告。在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再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未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具体事项重
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 2016 年 6 月 28 日—2016 年 6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西安绿地假日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报告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
5、审议《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8、审议《关于免除王应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公司提起司法诉讼等法律手段及措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
专项审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子议案①、关于选举王满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②、关于选举王培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 1-7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 9、议案 10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王辉、王涛回避表决。
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1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
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拟选出的独立董
事(议案11候选人为2人,应选独立董事1人)的乘积。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股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
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二)会议报告事项:
听取独立董事作《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
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12 时前,备置于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
议案 3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00
议案 4 2015 年年度报告 4.00
议案 5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00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6.00
议案 6 2016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议案 7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7.00
关于免除王应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 8.00
议案 8
务的议案
关于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公司提起司 9.00
议案 9
法诉讼等法律手段及措施的议案
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10.00
议案 10 合伙)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的议案
议案 11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满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11.01
议案 11 中子议案①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培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11.02
议案 11 中子议案②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2 位候选人,应选董事 1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只能将票数分配给 1 位董事候选人,且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黎永亮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
邮政编码:71006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事项一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0 总议案
1 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2015 年年度报告
5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8 关于免除王应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
议案
9 关于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公司提起司法诉讼
等法律手段及措施的议案
10 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注:1、《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用“√”表示意见。
2、对某一议案,不能既在“同意”栏内打“√”,又在“反对”或“弃权”栏内打“√”,
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委托。
表决事项二
投票权总股数(股) 行次
序号 表决事项 ×1= A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11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 — —
人的议案
11.01 关于选举王满仓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B
董事的议案
11.02 关于选举王培杰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C
董事的议案
说明:1、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议案(在相应栏目内填写股数表示意见,股东只能用所有的投票
权集中投票选举 1 人,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
2、对于 B、C 行,只能在“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和“弃权股数”的其中一栏内填写表
决股数,不能兼填,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若 B+C > A,本授权委托将按“弃权”统计。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的
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