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獐岛:关于追加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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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 獐岛 公告编号:2016—6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长

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

书》,转让本公司持有的獐子岛集团大连海鲜酒店有限公司、大连长山群岛客运

有限公司、大连长山群岛旅游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资产暨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67)。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产交易完成后,上述标的公司将成为投资发展中心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后续与其发生的日常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联董事邹建、王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发展中心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别 或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发生金额

比例(%)

接受关联人 大连长山群岛客运有限公司 140 0 0

提供的劳务

大连长山群岛旅游有限公司 100 0 0

向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 大连长山群岛客运有限公司 50 0 0

小计 290 0 0

注:因本次交易,上述标的公司将成为投资发展中心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上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为 0 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连长山群岛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邵年庆

2、注册资本:4038 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沿海客、货运输,垂钓,游泳器材、游艇出租;货物进出口。

4、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5、财务数据: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6,671,546.32 元,净资产 73,521,039.46

元,主营业务收入 53,850,951.84 元,净利润 7,967,150.47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32,828,848.80 元,净资产 71,941,535.93

元,主营业务收入 53,095,145.95 元,净利润-1,579,503.53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130,771,123.10 元,净资产 69,060,826.31

元,主营业务收入 8,535,099.29 元,净利润-2,880,709.6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产交易完成后,客运公

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

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大连长山群岛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邹建

2、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旅行社管理;旅游信息咨询;娱乐性

军事训练、体能训练活动;会议服务;船票、机票代理等。

4、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大板江屯

5、财务数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147,717.97 元,净资产 5,790,313.61 元,

主营业务收入 2,961,183.28 元,净利润-1,102,388.86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5,475,833.10 元,净资产 5,419,016.62 元,

主营业务收入 230,648.86 元,净利润-371,296.9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产交易完成后,旅游公

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

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相关各关联人业务运营正常、财务状况

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类

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

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大连长山群岛客运有限公司、大连长山群岛旅游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标的公司一直向本公司提供客运、岛

内会议及客户接待、岛内交通等服务等。为优化资产结构、建设“资源+渠道+

品牌”的产业生态,本公司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投资发展中心,

由此原有的非关联交易变为关联交易。双方之间的合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

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关于追加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交易双方依据市场原则制定

交易价格,对交易双方而言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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