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监事会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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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

审核,我们就公司拟实施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也有助于留住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

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5、监事会成员谢文军先生、苏孝亮先生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

谢文军 苏孝亮 郭业圣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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