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6,588,19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2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28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4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76 傅宇晨
2 08*****154 尊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3 01*****732 傅晓阳
4 00*****231 孟祥历
5 00*****935 王洪
6 00*****110 郑维强
7 00*****934 仇玉华
8 01*****345 熊伟
9 01*****899 龙方彦
10 00*****792 陈晓晖
11 01*****510 董慧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万讯自控大楼,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董慧宇
咨询电话:0755-86250365
咨询传真:0755-86250389-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