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重大资产重组
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中国嘉陵”、“上市公司”
或“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 2016-013),
披露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正在筹划涉及公
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3 月 3 日起连续停牌;3 月 10 日,发布《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6-015)》,自 3 月 10 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中国嘉陵延期复牌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意见如下: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
组程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0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 1 个月。2016 年 3 月
17 日、3 月 24 日、3 月 31 日、4 月 7 日,公司分别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9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6-029),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 4 月 14 日、4
月 21 日、4 月 28 日、5 月 5 日,公司分别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5 月 10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公告》(临 2016-045),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一个月。2016 年 5 月 12 日、5 月 19 日、5 月 26 日、6 月 2 日、6 月 9 日,公司
分别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南方集团、龙光基业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
议》;并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发出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暨进展公告》
(临 2016-051)。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6 月 17 日公告了《201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62)。
上述信息披露文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根据公司与南方集团、龙光基业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本次重
组的整体方案包括:
(1)南方集团向龙光基业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2)中国嘉陵将其现有全部业务、资产及负债出售给南方集团;
(3) 中国嘉陵向龙光基业发行股份购买龙光基业持有的高速公路、商业地
产类资产;
(4)中国嘉陵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以部分募集资
金收购龙光基业关联方持有的 Logan Propert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中文
名: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其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03380.HK)的控制权。
上述(1)、(2)及(3)三项内容同时生效,互为实施前提,若其中任何一
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交易归于无效;上述第(4)项将在(1)、
(2)及(3)三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如第(4)项未能成功实施,亦不影响(1)、
(2)及(3)三项交易的实施。本次重组的具体执行事宜以经相关各方商定后确
定的具体执行方案及对应签署的具体相关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前期筹划事项的具体内容
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以来,公司已围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多项
工作,主要包括:
(1)会同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就标的资产范围、交易对方、交易方案、具体
执行流程进行多轮论证及协商;
(2)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
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
(3)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4)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前的内部重组工作;
(5)与相关银行债权人开展了多轮的沟通;
(6)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5〕5 号)、《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
号)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
(7)会同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四、本次继续停牌的原因及时间安排
1、本次继续停牌的原因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南方集团拟通过
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南方集团要求拟受让方应提供切实可
行的重组方案。2016 年 4 月 13 日,南方集团确定置入资产交易对方为龙光基业。
本次重组后,公司现有业务和人员需要由新的主体来承接,相关工作较为繁
琐。同时,龙光基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拟注入中国嘉陵的标的资产金额特别巨大,
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由于公司启动内部重组和
对龙光基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资产尽职调查时间较短,公司无法在 2016 年
6 月 9 日前披露预案。
综上,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5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第四次董事会及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2、本次延期复牌的时间安排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予以公告;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
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如公司无法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满 3 个月时确定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具体交易方案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则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公司
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10 日之前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五、关于上市公司延期复牌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但由于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
的资产分布范围较广、资产规模较大,方案的设计、完善及实施所需时间较长,
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导致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较为完善的交易
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
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但考虑
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公司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公司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10
日之前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复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
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
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尽快复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