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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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公告编号:2016-069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召开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9 日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 18 号经华大厦 20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季向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 席 会 议 的 持 有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 代 理 人 ) __31_ 人 、 代 表 股 份

1

__335,493,478_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_66.38_%。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代理人)__30__人、代表股份

_5,423,8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_1.07_%。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持 有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 代 理 人 ) _31_ 人 、 代 表 股 份

_335,493,478_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_66.38_%。

4、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部分)_30_人、代表股份

__5,423,823_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股份总数的_1.07_%。

5、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公司只公开发行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故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即

为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东的投票情况即为外资股股东的投票情况。

6、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发起人股股东(代理人)_2_人、代表股份__330,081,740__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_65.31_%。

7、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_1_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_12082_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_0.0024_%。

8、公司见证律师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议案:

关于补充审议《债权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

1、投票情况

表决股份 表决意见

类别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2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内资股 330,081,740 100 0 0 0 0

普通 中小股东 5,411,738 99.78 12,082 0.22 0 0

决议 B股 12,082 0.22 0 0

5,411,738 99.78

总体 335,493,478 99.99 12,082 0.01 0 0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__通过__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素文、吴晨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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