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16-04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部分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房产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
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8 层、9 层和 10 层的房产,建筑面积为 4722.93
平方米,总价款不超过 122,000,000.00 元人民币(具体总价款以最终签署的购
房合同为准)。公司拟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向出售方支付上述房款,其中交易所
涉及的税费由出售方及公司各自依法承担。公司购买上述房产主要用于日常办
公,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
交易对方为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且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披 露 的
《2016-048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房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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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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