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5 证券简称:三六五网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六五网
股票代码:300295
信息披露义务人:邢炜
住 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 199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5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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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
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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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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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三六五网、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邢炜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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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邢炜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2010619**********
5、住 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6、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 199 号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有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三六五网外,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解决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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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六五网股份共 9,120,166 股(普通股
A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
份为 12,285,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
二、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至 2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78,4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0%;
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7,49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
自上市以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达到 5.00%。
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本比率(%)
大宗交易 2015 年 3 月 16 日 148.64 13.89 0.17
大宗交易 2015 年 3 月 18 日 150.25 13.89 0.17
大宗交易 2015 年 3 月 19 日 154.17 16.42 0.21
大宗交易 2015 年 3 月 20 日 163.02 16.67 0.21
邢炜 大宗交易 2015 年 3 月 23 日 179.32 15.85 0.20
大宗交易 2015 年 3 月 25 日 198.73 11.12 0.14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4 日 29.48 260 1.35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5 日 30.42 240 1.25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7 日 29.68 249.48 1.30
合计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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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六五网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1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邢炜 9,120,166 11.40 12,285,440 6.40
三、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三六五网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未发生与三六五
网的重大交易行为。
五、权力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员工持股计划已质押股份 800,352
股,占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51%,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本次权益
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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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 2014 年、2015 年期间曾 3 次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持股数相应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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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本公告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邢炜
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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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南京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三六五网 股票代码 30029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邢炜 江苏南京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9,120,166 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1.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后持股数量:12,285,440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6.4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备注:没有纳入计划内,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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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不适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不适用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
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邢炜
签字:
日期: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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