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6-059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由 17.47 元/股调整为 17.37 元/股。
2、除上述调整外,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
发行价格的议案》,董事吴培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吴琼瑛的父亲、
董事吴琼瑛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董事郭利军是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认购对象之一吴琼瑛的配偶,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吴琼瑛与北京
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含 5,00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7.47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本次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发行价格的调整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56,569,698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5,656,969.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
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发
布了《关于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股利(含税)=17.47 元/股
-0.1 元/股=17.37 元/股。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7.47 元/股调整为 17.37 元/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均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 意 见 ,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