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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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3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5 日—2016 年 7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6 日 9:30—

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5 日 15:00

—7 月 6 日 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998 号绿地中央广场 B

区元创国际 181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 发行方式

3.03 发行数量

3.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3.0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3.07 募集资金投向

3.08 上市地点

3.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3.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6、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

2

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增发股份事项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即须经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属于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

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4 日--2016 年 7 月 5 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998 号绿地

中央广场 B 区元创国际 1804 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998 号绿地中央广场 B 区元创国际 1804

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3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0

议案 3 中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1

子议案①

议案 3 中

发行方式 3.02

子议案②

议案 3 中 发行数量 3.03

4

子议案③

议案 3 中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4

子议案④

议案 3 中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3.05

子议案⑤

议案 3 中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3.06

子议案⑥

议案 3 中

募集资金投向 3.07

子议案⑦

议案 3 中

上市地点 3.08

子议案⑧

议案 3 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3.09

子议案⑨

议案 3 中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10

子议案⑩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

议案 4 4.00

案》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议案 5 5.00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

议案 6 6.00

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议案 7 7.00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

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5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 发行方式

3.03 发行数量

3.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6

3.0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3.07 募集资金投向

3.08 上市地点

3.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3.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5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

6

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7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

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

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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