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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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

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是支付技术和系统应用需求的

发展,公司对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不断提升要求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

同时,由于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项目执行周期较长,给本项目的实施

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

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及方式未发生变化,

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变更为2017年12月31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仍存专户管理及

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对“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实施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仍存专户管理及对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陆强 _____________

张肇平 _____________

韩斌 _____________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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