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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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16-031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4号”文核准,上

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6,001,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263,998,5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师报字

[2012]第11341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分别投入“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

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非接触式IC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5448万元、2788万元、2100万元,总

投资为10336万元。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地点和期限变更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

集成电路产业区B1-5号地块1号楼D幢变更为锦绣东路2777弄9号及11号,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变更为2015

年12月31日,“非接触式IC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

设完成日期变更为2015年6月30日,“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变

更为2015年6月30日。

二、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变更前的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 5,448 万元,实际使用 496.43 万元,建设完

成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 变更后的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完成日期变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经历了项目编制、

审批、变更实施地点及持续实施的过程。在这一时期内,由于支付技术

和系统应用需求的发展,公司对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不断提升要求以适应

新的市场需求,同时,由于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项目执行周期较长,给

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和客

户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项目的投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

司拟将本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 5,448 万元,实际使用 496.43 万元。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及方式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

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地点和期限的意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是支付技术和系统应用需求的发

展,公司对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不断提升要求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同时,

由于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项目执行周期较长,给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

一定的影响。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及方式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

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将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

设完成日期变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

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及方式未发生变化,

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完

成日期变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华虹计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

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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