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4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6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7 日 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 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兰茂路 78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 关于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关于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
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独立董事关于拟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6-033)。
3、表决通过方式: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
4、计票说明: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交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
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参见附件 1)、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参会回执(参见附件 2)进
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参会回执(参
见附件 2)进行登记;
(3) 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参会回执(参见附件 2);
(4)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
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5) 股东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其他方式登记,并请在公
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4 日~7 月 5 日(星期一~星期二)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证明资
料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博、胡亦星合
电话:0871-64179595
传真:0871-68520855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兰茂路 789 号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3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9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昆明龙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
委托书中填写的表决意见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填写表决意见,代理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表决意见填写如下: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1
的议案
委托代理信息填写如下: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
股东持股数 股东证券账户号
股东联系人 电话及邮箱地址
代理人姓名(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电话及邮箱地址 委托授权书有效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授权书签署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
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附件 2:
参会回执
本人(公司)拟参加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持股数
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
股东联系人
电话及邮箱地址
代理人姓名(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电话及邮箱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
如有现场发言、提问或质询,请将发言、提问或质询内容与本参会回执在规
定时间内一同送达龙津药业证券投资部。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750”。
2、投票简称:“龙津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龙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关于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1 1.00
品的议案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
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
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
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
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
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
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