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6-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000002,简称“万科 A”)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3:00 起开始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公告》,之后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2016 年 1 月 5 日、1 月 12 日、1 月 23 日、
1 月 30 日、2 月 6 日、2 月 20 日、2 月 27 日、3 月 5 日、3 月 12 日、3 月 25 日、4 月 1 日、
4 月 8 日、4 月 15 日、4 月 22 日、4 月 29 日、5 月 7 日、5 月 14 日、5 月 21 日、5 月 28
日、6 月 4 日、6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6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披
露了《关于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6 年 3 月 17 日举行的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万科 A 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至不晚
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于 3 月 18 日披露了《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以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以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
规定,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