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29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办公需要,近日与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
合同》,公司拟向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德阳市松花江北
路 6 号---银鑫五洲广场第 21 幢 22 层、23 层办公楼,建筑面积 3961.41
平方米,总房价款人民币 2289.695 万元。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
关后续手续及办公楼装修等工作。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5557771047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四川省德阳市岷江东路 126 号
法定代表人:唐鑫政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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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重庆银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重庆银鑫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唐鑫政和黄泽君,其中唐鑫政持股 99.33%,
黄泽君持股 0.67% )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对方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德阳市松花江北
路 6 号---银鑫五洲广场第 21 幢 22 层、23 层办公楼,建筑面积 3961.41
平方米。
2.上述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存在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德阳市松花江北路
6 号---银鑫五洲广场第 21 幢 22 层、23 层办公楼,建筑面积 3961.41
平方米,总房价款人民币 2289.695 万元。
2.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3.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5
日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上述房款。
4.交易标的支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本次交易经公司本次董事
会审议批准后 5 日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完成房屋交付及款项支付
等手续。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2015 年 12 月,公司已将持有的四川金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转让给成都市华庭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目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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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为租赁四川金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本次拟购买办公楼是为
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能有效改善公司办公环境,强化公司信息
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
2.公司本次拟购买的办公楼处于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迁入
该地能够享受到该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优惠政策。
3.本次交易以市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买办公楼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要,
能有效改善公司办公环境,强化公司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本次交
易以市价为基础,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该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2.公司与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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