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李正希先生独立董

事职务的议案》,免去李正希先生独立董事的职务,现同意提名吴向能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公司提名吴向能先生的程序合法、合规;

3、吴向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的情况;

4、吴向能先生的独立董事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鉴于以下原因,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在 2016 年 7 月 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且业务分布较广,具体

细节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尚未最终确定;

2、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量较大且复杂,目前部分细节工

作尚未全部完成;

3、本次重组交易金额较大,截至目前,具体标的范围、交易对价、发行股

份数量、现金支付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细节尚待进一步确定;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尚未形成可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5、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履行国资监管部门审批程序。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广

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自 2016 年 4 月 5 日

起不超过 6 个月。

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新春 卫建国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岭南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