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10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进行
的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也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
方式召开。为确保公司章程与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公司对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第一百零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五条 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4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4
第一百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
人,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十一条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第一百一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
十三条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履行职务。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次修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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