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7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6 月 17 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6 号文核准,公司 2013 年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578,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8,18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139,358.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7,858,825.25 元。该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21 号)验证确认,公司
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
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 10,000 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
项。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1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
201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 10,000 万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14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
2015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
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
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
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议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会影响万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需要。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此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万里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万里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