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万里股份拟继
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6 号文核准,万里股份 2013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578,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99,998,184.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2,139,358.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7,858,825.25 元。该事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21
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3,773.96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额度 10,000 万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 10,000 万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本次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情况
1、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万里股份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14 年 6 月 19 日,万里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 10,000 万元。
2014 年 9 月 17 日,万里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5 年 6 月 18 日,万里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5 年 9 月 14 日,万里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2016 年 6 月 17 日,万里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万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
需要。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此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
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跃祥 陈 功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