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6-62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6 年 6 月 1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9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郑宽先生、王瑞先生、张成先生、吴黎明先生属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受益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绵世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符合《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据此,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17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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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刘燃、陈持平就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17 日,该
授予日符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要。
3、本次为实施股权激励进行的股份回购,由于技术原因出现 26 股零碎股份,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股份授予股权激励对象郑宽先生,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17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70,026 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袁宇辉 刘 燃 陈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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