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42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7,642.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7 号)核准,公司向创金合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42,180,000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0.46 元,共计募
集资金总额 1,487,202,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1,861,026.20 元后,公司募集
资金净额为 1,455,341,773.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CHW 证验字(2016)第 0038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中国建设银行
长沙师大支行(账号 43050178453600000028)和招商银行长沙晓园支行(账号
731902022610333)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O2O 全渠道运营平台项目 30,000.00 10,000.00
-1-
其中:技术平台建设投入 5,000.00
硬件建设投入 2,000.00
实体店系统改造及营销投入 3,000.00
2 郴州友阿国际广场项目 144,128.00 55,000.00
3 常德水榭花城友阿商业广场项目 127,312.00 40,000.00
4 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总计 15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
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全额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自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4.8—2016.5.31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O2O 全渠道运营平台项目 10,000.00 2,791.37
其中:技术平台建设投入 5,000.00 1,978.06
硬件建设投入 2,000.00 649.57
实体店系统改造及营销投入 3,000.00 163.74
郴州友阿国际广场项目 55,000.00 54,851.26
常德水榭花城友阿商业广场项目 40,000.00 42,833.35
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0,000.00
合计 150,000.00 140,475.98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本公司拟对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之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7,642.63 万元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4.8—2016.5.31
项目名称 需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O2O 全渠道运营平台项目 2,791.37 2,791.37
-2-
其中:技术平台建设投入 1,978.06 1,978.06
硬件建设投入 649.57 649.57
实体店系统改造及营销投入 163.74 163.74
郴州友阿国际广场项目 54,851.26 54,851.26
常德水榭花城友阿商业广场项目 42,833.35 40,000.00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40,475.98 137,642.63
五、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将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
发展利益的需要。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保荐机构已出具意见认为上述置换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 137,642.6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公司有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37,642.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报告情况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
作,并出具了 CHW 证专字[2016]0264 号《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友阿股份公司管理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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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
相符。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友阿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与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且由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
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友阿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
见》;
4、《监事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意见》;
5、《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6、《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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