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3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
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
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对有关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
担保,其中为福州大通对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本金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担保,为福州大通对广州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提
供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
议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提供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份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就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6.11 元。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国龙、韩孝煌、刘华、商建光、薛黎曦回避表决,表决结
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
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