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7 16: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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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6--051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林

萍女士的通知,获悉林萍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具体事项

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当时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质押

第一大 押占当

股东 股数 质押开始日 质权

股东及 质押到期日 时所持 用途

名称 (万 期 人

一致行 股份比

股)

动人 例

上海 个人融

林 萍 是 1000 2015-09-24 2016-09-23 97.13%

证券 资

合 计 1000 97.13%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5 年 09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2、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进行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该笔股权质押的总数量增加至 15,000,000 股,因此本次解

除质押的总数量为 15,000,000 股。近日,林萍女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前办理了 15,000,000 股的质押解除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及林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63.48%

的股份,其中林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5,44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3%;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15,0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7.13%,占公司

总股本的 3.62%。

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 2016 年 6 月 2 日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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