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6--051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林
萍女士的通知,获悉林萍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具体事项
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当时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质押
第一大 押占当
股东 股数 质押开始日 质权
股东及 质押到期日 时所持 用途
名称 (万 期 人
一致行 股份比
股)
动人 例
上海 个人融
林 萍 是 1000 2015-09-24 2016-09-23 97.13%
证券 资
合 计 1000 97.13%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5 年 09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2、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进行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该笔股权质押的总数量增加至 15,000,000 股,因此本次解
除质押的总数量为 15,000,000 股。近日,林萍女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前办理了 15,000,000 股的质押解除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及林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63.48%
的股份,其中林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5,44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3%;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15,0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7.13%,占公司
总股本的 3.62%。
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 2016 年 6 月 2 日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