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
关于减持股份的通知,其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9.75万股,成交均价12.75元/股,成交金额
6,246.0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
减持均 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源 数(万
价 比例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5.4.23-2015.4.30 IPO 前持有 10.48 98.79 0.23%
集中竞价交易 2015.5.5-2015.5.26 IPO 前持有 12.02 208.71 0.49%
集中竞价交易 2015.6.1-2015.6.12 IPO 前持有 14.53 114.00 0.27%
中国科学
通过定向资管
院福建物
集中竞价交易 2016.6.15 计划从二级市 15.32 68.25 0.16%
质结构研
市场买入
究所
大宗交易
其它方式
合 计 12.75 489.75 1.14%
注:公司于 2016 年 5 月份实施了 2015 年度以资本公积 10 转 5 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告
中涉及股份数量及价格均按除权后的最新股份计算,以上百分比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控股股东物构所自 2014 年 8 月 28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
持比例为 4.0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中国科学 合计持有股份 11,795.3040 27.59% 11,305.5540 26.45%
院福建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95.3040 27.59% 11,305.5540 26.45%
质结构研
究所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减持后,物构所持有公司股份11,305.5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5%,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物构所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前期关于股份变动承诺及履行情况
(1)物构所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IPO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2013年5月22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公司2014年6月4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公司2014年8月28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公司2014年9月3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6)公司2015年7月8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管增持计划的公告》
时,物构所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公司2015年9月17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进展公告》时,物构
所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关于股份变动的承诺外,物构所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
减持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公司将督促物构所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物构所关于减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