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编号:2016-030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 9: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际到会 9 人,公司董事何汉明和独立董事王国起、段常贵以通讯方式
参会,独立董事杜婕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哲参会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
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融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股权融资完成前,采用银行间市场超短期限融资券
或发行中期票据与银行贷款进行置换,以期达到降低财务成本、活化运营资金之
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永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额度在 3 亿元人
民币之内。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
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