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全信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全信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4 号”文核准,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5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12.91 元,募集资
金总额 261,427,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252,000.00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 2015【00027】)《验资报告》。
二、关于全信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8 日,全信股份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32,472,141.43
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预算安排,募集资金存在短期闲置的情况。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借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二)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承诺
全信股份承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关于全信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海兵:
罗洪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6 日